永續發展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由陳慧玲董事長、劉立國董事、賴俊豪董事、林俊吉獨立董事及黃詩瑩獨立董事共五位委員組成。
每年至少開會一次,其職權範圍:
(一)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二)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三)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四)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永續發展委員會執行單位協助本委員會推行各項計畫,涵蓋下列編組任務,並向本委員會呈報永續發展之執行情形:
永續發展委員會執行單位:負責執行本委員會之策略及年度方案、編列永續發展相關預算、擬訂永續資訊管理政策、遵循永續資訊揭露之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永續資訊,以提升永續資訊透明度,達成落實公司永續發展目標。
一、公司治理小組:負責公司治理之法令遵循、訂定合理之薪酬政策及員工績效考核制度、教育訓練,及利害關係人溝通機制,以實踐公司永續發展之目標。
二、環境共生小組:負責環境管理制度、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評估永續轉型、提升資源使用率、氣候變遷因應機制,及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達成環境永續之目標。
三、社會共好與勞資共榮小組:負責人權管理政策與程序、遵循人權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建立組織內所有成員(如員工、子公司、合資等)及價值鏈重要成員內外部溝通、評估相關風險及管理機制,及促進社區發展及文化發展,以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四、產品技術與品牌創新小組:負責產品技術與品牌創新成果及資訊之彙總,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創新研發資訊,以提升利害關係人對公司利基資訊透明度。
各小組執行前項編組之業務、彙整執行計畫或其他永續相關事務,並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執行單位提報執行成果。